镜面映象

想要亲手为你加冕为王

【禁止入内】番外(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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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叶】Mariage D'Amour(下)

 

 

这世上总有一些东西叫人难以忘怀,像沉淀在水底的磐石,像虬结根植在岩中的古木,如凿进骨头印入灵魂般深刻而有力。

比如劫后余生,比如失而复得。

细细算来这两样喻文州都占上了,NAR没能把他弄死在刑椅上,一度放手的恋人也没有离开他。当他吻上叶修的那一刻,曾经所有的痛所有的伤所有的难以入眠都化为了唇上的温暖与柔软,连同那些难以忘怀一起烧熔重铸,从那一小块触面蔓延过来,灌入四肢百骸,从此以后他的难以忘怀就只剩下一个名字:叶修。

教堂里先是安静了片刻,不知是谁带头鼓起了掌,随后掌声如暴风急雨,敲打在走过漫长岁月的大理石的表面上,回荡在这个见证了时间流逝见证过历史沧桑的建筑里,泠泠作响。

并没有人知道这两个青年姓甚名甚,亦无人知道他们的来历和故事,但是这一刻几近迸发的喜悦与深情感染到了每一个人,叫人忍不住想要尖叫落泪,也确有几个年轻点的姑娘,在掌声的间隙里抹了抹眼角。

神父平静的面孔上也浮现起了一丝笑容。欧洲人的眼瞳颜色偏淡,神父更是尤其浅的金棕色,看起来像是一层冰冷的琉璃,配上他总是一番喜怒不惊的态度和素黑银边的长袍,使得人情味都寡淡了,当真是一个无情无欲的称职神使。从喻文州和叶修出现在教堂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持着一副板平的表情,跟壁龛上庄严的基督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可这时他也忍不住笑了,眼角细细的皱纹舒展开来,眼眸像是融入温水的蜂蜜,漾起圈圈纵容和欣喜的涟漪,他甚至没有介意这两个亚裔青年打乱了婚礼既定的流程——新人是要在交换戒指后才能彼此亲吻的。

喻文州有些痉挛地一手捧住叶修的下颌,拇指不住地摩挲着他的侧脸,另一只手则揽住了他的后背,从右边腋下穿过,扣住左边的肩膀——一个叫人逃无可逃的禁锢姿势。不过被禁锢的人并没有逃走的打算,反而还嫌不够似的迎了上来,对这份满是占有欲的禁锢甘之如饴。叶修紧紧环住喻文州的腰,刑警的臂力是惊人的,比镣铐还要再有力三分,所以到了最后也不知道到底是谁禁锢了谁,不过这对于结果来说已经无甚分别了。

吻毕,两人却还是相拥了片刻,然后才恋恋不舍地分开,脸上都是红晕一片,眼里倒映着对方,唇上几分水色,还染了点血,只是连痛觉都变成了催化心跳加速的兴奋剂。

神父敛起笑容,眼中却仍有笑意,他轻咳一声,把仅仅一吻就差不多要魂飞魄散的两人的神识拉了回来。

“你们已经在上帝的面前确认誓言,现在请交换信物。”

喻文州微微低头,平息了下自己粗重的呼吸,才变魔术似的从外套的内侧口袋里摸出了个小盒子,叶修看清他手里的东西后,不由愣住了——虽然仍是黑色缎面,但这不是他熟悉的那个。喻文州前几天躲躲闪闪地让他先把戒指摘下来,看来不仅仅是因为想在这样的场景下重温这庄重一刻,还另有隐情。

果不其然,盒子打开,里面的对戒是他并未曾见过的——依旧是银色的素圈,指环中部却换成了碎钻拼成的字母与图形:Y❤Y。

叶修微微红了眼,想起喻文州玩笑般的那一句“是不是嫌他诚意不够,没给你买个鸽子蛋?”

也许他以为是玩笑,而喻文州从来都是认真的。

“太浪费了。”叶修小声说。

喻文州没有说话,他执起叶修的一只手,牵到唇边,在手背上烙下一个吻,然后取出一枚戒指,慢慢套上无名指,又缓缓推至指根。

一年多前,一枚戒指也是这样套上他的手指,像一根定海神针,平息了叶修心头滔天的惶恐与失落,而今天,这一枚戒指像是一阵风,再度在叶修心海掀起巨浪,只是这次是热切的、欢喜的、渴望的,那么灼热滚烫,在小小的心房里沸反盈天。

叶修伸手接过盒子,取出另一枚戒指,他盯着喻文州含笑的眼睛,慢慢把指环举到唇边,同样虔诚地印下一个吻,然后低头为喻文州戴上,嘴角不自觉地拉成一弯月。

他握住喻文州的手,决计今生不再放开。

神父微微合上眼,双臂交叉在前,略一敛首,开始他的祷告,长椅两侧的通道里一直站立的唱诗班的孩童们开始轻轻哼出一首赞歌,空灵而缥缈。

“仁慈永恒的上帝,求施恩与今天到您面前祈求赐福的这二人,叫他们成婚以后,能照着今日他们所应许的,互相尊敬,互相帮助,使他们恩爱久长,白头偕老。”

喻文州和叶修并肩面对着神父,两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睛里读到了一分爱恋与宠溺,比那刚从裱花房端出的蛋糕还要香甜可口。

“爱是耐心,爱是宽容;爱是不妒忌,爱是不骄傲、不夸张的。它不寻求自己的利益,不因错误而高兴,而是因为真诚而欣喜。它承担所有事,相信所有事,希望所有事,忍受所有事,爱从未失败。”神父的声音很低沉,语速很慢,却抑扬顿挫到几乎有了蛊惑的味道,“不论贫穷或富有,疾病或健康,将爱护你直到永远。”

他睁开眼,缓缓抬起满是皱纹的手,上前一步,搭在两人交握的手上:“这个戒指代表最深的信念及热爱。上帝将在你们左右,让你们永不分开。”

教堂里又一次掌声雷动,引得三寸日光都动荡了起来,半空中盘旋飘荡的灵魂落入人间,落定尘埃。

喻文州与叶修再度紧紧拥抱,如并蒂生根,生死交缠。

神父见两人大有不把对方勒死不肯放手的架势,不得以上前拍了拍喻文州的肩膀,指了指他身后的方向,示意他去看,他这才放开叶修,却依旧紧握着后者的手,向指向的方向走去。

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子一直站在第一排长椅最右端的一个小方台前,位置也挺显眼,他看上去很年轻,既不像是前来观礼的宾客,亦不像是教堂里的工作人员。叶修方才是面朝着那侧的,自然早已经注意到此人,却没能想明白他是来干什么的,不过现在他清楚了——男子笑吟吟地递过来一根复古的羽毛笔,指了指桌上摊开的两张压纹函纸:“Congratulations!”

那是荷兰政府签发的纪念性“婚约”,专门提供给慕名而来的外国同性爱人。因为按照荷兰的法律,至少要是一人是定居者或者是荷兰籍才能正式办理拥有法律效力的结婚证明,但是喻文州和叶修毕竟只是匆匆过客,很快又得回到国内,所以有没有法律效力也并不在乎,仪式本身的纪念价值和存在意义远远大于其产生的结果。

在神祗前的仪式已经结束,接下来是来自社会的那一份。

率先接过笔的是叶修,他端详了片刻那张古老而庄严的仿羊皮函纸,上面的花体龙飞凤舞地写着一些看不懂的文字,大约也是婚约的誓言。他正打算在署名处落笔,却不想被喻文州拦住了,喻文州做了一件让人大为惊讶的事情——像指导学龄孩童写字的姿势一般,他从背后抱住叶修,把自己的右手包在他的右手背上,然后握着他的手引导着羽毛笔落下深浅不一的墨迹。

叶修,喻文州。

你的名字仿佛是有魔力,我在深夜里曾万千咀嚼,在欢喜时呼唤过,在痛苦时呼唤过,我想把它烙在自己的心上,好让每一次心跳都有它的参与,我正把它写在我的誓言里,从此山无棱,天地和,乃敢与君绝。

 

 

安静的教堂骚动起来,喻文州和叶修并肩从中廊往外走,宾客纷纷起身簇拥过来,有向他们表示祝贺的,也有抓着相机一顿狂拍的,两人无一不微笑点头致谢,感受着来自陌生人的善意与友好。

快到门口时,一个跟喻文州年纪相仿的年轻男人张着双臂迎了上来,他显得很激动,一头卷曲的金发颤的像是风中的鸡毛掸子,碧蓝的眼睛里漾着别样的光彩,拖着吟唱般的腔调,叽叽咕咕地说了一大串。

喻文州经常出国交流,英语过得去,叶修则就是个听得见声音的聋子,他只能有些好奇地看着已经走到面前的男人,然后偏过头去看喻文州,等着他给出一个解释。

喻文州起先是微笑着的,听男人说了一半后莫名就笑的有些僵硬了,他摇了摇头,答复了几句,叶修竖起耳朵听了个仔细,却只分辨出个“No”。面前的男人不死心,仍说服般地说了一大堆,得到的依旧是喻文州不失礼貌的拒绝,男人见沟通无望,便转向一脸茫然的叶修,又是呱啦呱啦地一通,叶修隐约间似乎捕捉到了一个“help”,他用被遗忘在高中的英语知识想了想,觉得这应该是帮忙的意思,叶队长人民公仆的责任感瞬间不分地点场合地涌了上来,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然后还不等对方欣喜的表情展露出来,男人的脸就从他眼前倏然远去了,喻文州一把拉住叶修的手,挤开熙熙攘攘的人群,开始向外狂奔,引得周围的人一阵惊呼。

教堂门口是圣劳伦左街,路边有不少停靠的观光马车,喻文州拉着叶修急速冲到路边上,看也不看地就近钻进一辆车里,跟车夫喊了一句什么,随即关上了车厢门。

车夫看了个远距离的热闹,大致知道发生了什么,一扬马鞭,又吆喝了一声,马车便缓缓前进,很快混入了往来的车流里,而此刻围挤在教堂门口的众人才刚刚回过神来,有想起个哄闹闹新人的追了出来,却发现那两个亚裔青年早已不见踪影。

“什么情况?!”叶修有些抓狂,要不是明媒正娶的流程都走完了,他还以为喻文州要带他私奔!

车厢很窄,木制的厢板上四个方向都镶着玻璃作窗,对向两边有座椅,两人面对面地坐着,膝盖顶在一块儿,方才因奔跑而产生的剧烈喘息几乎都扑在对方脸上。

喻文州还在喘气,一时没顾得上回答,好一会儿才平息下来:“他想索个吻,据说新人的亲吻会是一种祝福,有驱散厄运的效用,也会增加他在婚姻上的好运。”

叶修第一次听说这样没有道理的风情,一时感到很是新鲜,也更加奇怪了:“那给他就是了,我们跑什么?”

喻文州无语了片刻,忽得攥住了叶修的手腕,前倾身子把他推到椅背上压牢了,膝盖别住了叶修没有反抗意志的双腿。他的动作实在过大,使得整个车厢都晃动了下,外头的车夫嘬起嘴唇,吹出了个拐了好几个弯的骚包口哨。

叶修猝不及防地红了脸,茫然地向上望去,就见喻文州噙着笑意俯下身子,用一种与行为截然相反的温柔嗓音在他耳边问道:“叶队长,你是想当着我的面去亲别的男人吗?”

“啊?”叶修还在发怔,浑然不觉自己已经踩爆了一个醋坛子。

“有没有点已婚男人的自觉了,嗯?”喻文州话说的很酸,表情却是憋着笑的,他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抬起叶修的下巴,余出的拇指细细摩挲那薄唇,语气里满是暧昧与调笑:“不怕回家跪搓衣板?”

叶修回过神来,不由也笑了,他想了想,伸出舌来,在喻文州贴在唇边的手指上来回裹了一圈,喻文州一僵,呼吸瞬间就重了。

“我的错,”叶修好整以暇地搂住喻文州的腰,还不老实地在青年劲瘦的腰线上摸了几把,“文州要怎么罚?尽管来,我都认。”

喻文州忍无可忍低下头封住了那张嘴。

薄唇之人最薄情,这确是一个偏见。

车夫年纪不小了,人近中年,却在浪漫又多情的鹿特丹的熏陶保有了一双明朗活泼的棕色眼睛,以及一颗满是罗曼蒂克的心,所以当他又一次感到身后的车厢传来异常的摇晃时,便放声大笑起来,在车座上直起身子,挥动马鞭咻咻直响,将马儿赶的撒开了蹄子狂奔。

他心情极好地哼起一首脍炙人口的当地歌谣:“我亲爱的姑娘,要拿什么来表明我的心,我想去清晨的牧场摘下满是晨露的第一株芬芳的花朵,请你听我说……”

 

 

车夫的确是心领神会的老司机,当碌碌的车轮停下来时,两人才惊觉已经离开市区很远了,外面的色彩在阳光下一时通过玻璃窗射进来,绚烂的晃人眼。

从马车上下来时,两人都愣住了——车夫把他们带到了一片郁金香花田,微风拂来,花香隐隐,勾人肺腑。

四月的郁金香开的正是疯狂,粉色的布林达构筑梦幻的海,一眼看过去竟然望不到边;艾德雷姆几欲与日光争艳,金色的光芒俨然构成了另一个闪耀太阳;夜皇后端庄典雅,占据着花田小小的一角,兀自深沉;雪白的英泽应了一句“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两人一时看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谢过车夫,并把自己的胸花赠与他,换来后者一个极富意味的祝福——好好享受。

花田里的小径都不足一人宽,行走起来两侧的花儿总是免不了地贴着膝弯蹭过,沾了两人一腿的花粉,竟也真的引来了些蜂蝶随行。

喻文州走在前头,穿过了一片艳丽非常的卡西尼后,他忽的蹲了下来,回头冲叶修一笑:“上来。”

叶修先是怔住,继而大窘,还不等他开口回绝,喻文州又道:“这是刚才的惩罚,叶队长打算赖账了不成?”

叶修无奈一笑,也存了些玩闹的心思,当真趴到了喻文州的背上,青年稳了稳心神,一鼓作气站了起来,在花海里慢慢往前走。

“我很久很久以前做过一个梦,”喻文州轻笑,叶修毕竟是个大男人,他背起来没有困难,但也不算轻松,所以说话有点喘,语速也很慢,“梦见我抬着一个大红花轿去迎亲,三千细软,十里红妆,迎回的定是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儿。”

叶修抱着喻文州的脖子,故作无理取闹道:“好哇,竟敢在我眼皮底下做这种梦,有没有已婚男人的自觉了?”

喻文州笑道:“可是到了亲家门口,美人儿死活不肯出门,非得要我去背她下红床、上花轿。”

“我拗不过她,便背她出门,谁想刚把她抱上花轿,就吹过了一阵风,把她那红盖头给吹落了,我一看就乐了,她不仅是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儿,这人我竟然还认识。”

叶修一奇:“咦?谁啊?”

喻文州偏过头,一滴汗珠从他额角滚下,浸的话语却更加甜蜜:“不知佳人芳龄何许,亦不知是否心有所属,却独知他叫叶修罢了。”

叶修沉默片刻,出手别住喻文州反搭在他腿上的胳膊,直接把人掀到了一边,压塌了一片郁金香花,喻文州躺在花海里,含笑看着自己心心恋恋的新娘倾身而下,吻住自己的唇。

一如那梦中之人,风姿绰绝,一笑倾城。

 

 

夜晚悄悄降临的时候,两人才精疲力竭地回到市内,酒店是一早订好的,行李则在早上被托给了上一家的酒店服务,直接运了过来。

叶修一进房间,就因眼前所见受到了莫大的惊吓,张着嘴半天都没能合拢。

倒不是房间有多令人惊讶,充其量只是面积更大一些,正对门的那面墙是完全的玻璃落地窗,高层优势让他们把鹿特丹的夜景一览无余。让叶修感到惊吓的是,柔软洁白的长毛地毯上满是铺陈的玫瑰花瓣,而中间那张大床上,更是一片玫瑰花海。空气中弥漫着新鲜的玫瑰花露的香气,夹杂着海滨城市特有的咸湿水汽,蒸熨出心里每一寸欢喜。

叶修万万没想到,自己也有一天要面对999朵玫瑰的场面,喻文州这一天一直在给他惊喜,到了现在,他似乎都已经寻不出个真实感来了,就算喻文州再给他拉来个太虚幻境,他也是能相信的。

房门在身后合上的那一个瞬间,叶修只觉得天旋地转,青年热烈而迫切地搂住他,一边褪去那过于繁复冗杂的礼服,一边跌跌撞撞地往床边走,玫瑰花瓣在他们的脚下追逐翻滚,掀起层层红浪,羊皮纸婚约被抛在浪中,跌入谷底,又被携卷至浪尖,最终与一地逶迤落花静落尘埃。

被摁进铺满玫瑰花瓣的被褥时,叶修觉得自己还是在做梦,而且是一场永远不会醒来的人生大梦。

“叶修,我想要你。”喻文州的呼吸有点急促,他的眸子深幽又专注,叶修在里面看到了同样胸膛起伏的自己。

他难得地没有接话,几近粗暴地扯下了喻文州身上已经在相互抚弄中而凌乱的底衫。

一夜红鸾星动,多佛尔海峡的风吹皱满池春水,拨乱一室旖旎缠绵。动作间被揉碎的玫瑰花瓣化作红泥,沾附在洁白的躯体上,像是一只只展翼欲飞的蝶。

有言人生四大幸事之一便是洞房花烛夜,想来竟也并非诳语,英雄醉死温柔乡,牡丹花下鬼风流,不过都是人摆不脱放不下、生生死死都刻骨铭心的极致爱恋。

 

 

很久很久以后,约摸是叶修和喻文州都已垂垂老矣,连手上的事情转头都能忘却,却常常能忆起当年两人新婚之时的事情,仔仔细细,分毫不差。

那是他们一生中少有的独享的清闲时光,扫却一切负担与杂念,只和身边心爱的人,晃晃悠悠地走。

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却还总是觉得爱不够。

他们去了巴黎,登上了埃菲尔铁塔,夕阳下铁塔的影子覆盖了半个城市,拉长的影子也拉长了人对时间的感知,仿佛自此以后,便能时光永驻,定格永恒。

他们在午后的维也纳广场喂白鸽,两人坐在绿地边的长椅上,一人拿着一支冰激凌,慢慢地舔,叶修先解决了自己的那一支,便可怜巴巴地看着喻文州,后者使坏地一口吞下了剩下的一整个冰激凌球,又在叶修撅起嘴的那一刻猝不及防地凑上去叼住他的唇,把黏糊糊的冰激凌送过去,顺便附赠了一个香草味的吻。

他们去卡夫卡常去的咖啡馆坐了一个下午,又去布拉格广场找寻那并不存在的许愿池。

他们去了枫丹白露,一个风景和它的名字一样美的地方。

很热闹,也很繁华,每天他们身边都会走过成千上万的人,白人,黑人,黄人,老人,大人,小孩,说着不同的语言,演绎着不同的故事,仿佛世界都曾从眼前掠影而现。

但是这世界与你命运相关呼吸相抵的不过一人,他在你的身边,十指相交,在你每一次不经意地望过去时,都能看见他的眼睛和眼里唯一的自己。

喻文州揽住叶修的肩,在晨霞或者夕阳之下,给予爱人一个又一个的深吻。

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不过是与你一起慢慢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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