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面映象

想要亲手为你加冕为王

【周叶】立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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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中)



4

人穷尽一生也不过是茫茫世间的一叶扁舟,随波浮沉,只能在自己的那一小片水域上掀起一些风浪来,有的人掀的浪大些,有些人掀的浪小些。

周泽楷生在世家,自然自小便被灌输了立功得宠、荣耀门楣的思想,兢兢业业地成长起来,从来没有像这般脱离轨道又无比安适的日子。他觉得自己像是漂浮在钱塘春水中,春日暖阳,莺啼花香,惬意的叫人难以自拔,直到他听见一些人在说话,似乎就在面前,吵吵嚷嚷的,扰人清静。

周泽楷不自觉地蹙起了眉。

“我说方锐,你是下了多少药?这都十天了,怎么还没醒?”一个女声大着嗓门满是抱怨地说。

“我冤啊!这真跟我没关系!”一个男声无比委屈地说。

“真的?”女声怀疑道。

“真的!”男声更委屈了,“我跟他又没仇又没怨的,做什么要害他?就我下的那点儿迷药,以他的内力,别说十天了,十个时辰就醒啦!”

“果果,这事真跟方锐没关系,”另一人说,是个好听的女声,声音轻柔,“他是中了蚀骨散之毒,不过叶修已经给他逼出来了。”

“蚀骨散?!还有这等歹毒的人!这是多大仇啊要置他于死地!哎呦这怪可怜的,话说他不是挺大一个官吗,也能结上死仇?”先前的女声极度惊讶道。

“朝堂上才不安全,圣心难测,派系倾轧,有的时候连得罪了谁都不知道,死的不明不白的。”一个新的声音说道,约摸是离得远,音量并不大,但是听着熟悉,叫人想起冬日阳光下舒展四肢的猫,沸水入茶蒸腾起的袅袅雾气,还有江南绵延千里的漫漫细雨。

而他说话时总是带着笑意的,说的话总是不正经的。

“这毒可了不得……我想想,那个上次魏琛找来的明藜草好像还有剩的,我去给他熬点药来。”

“那敢情好,辛苦老板娘了,唐柔,熬明藜草对内力要求高,你也去帮下忙吧。”

“好。”

那个大嗓门的和轻柔的女声说着就远了,似乎是离开了,窸窸窣窣的另一阵声响由远及近,行至榻前后止步,随即周泽楷感到自己脑门上不轻不重地挨了一下。

“醒了就睁眼,别装死吓人了。”

有东风至,春潮大起,掀翻了这舒适安稳的小舟,周泽楷自迷蒙之间睁开眼,首先觉察的是有立于榻前的人挡住了烛火荧光,将他整个儿笼罩在阴影之下。他忍不住偏头去看那遮了光的罪魁,入眼是一张清俊的侧脸,额头饱满,鼻梁挺拔,弧度优美的下颌剖开了绕行的烛光,垂落的眼神里是略为顽皮的笑意。

“君莫笑!”虽然从未见过真颜,周泽楷还是在第一时间辨出了来人,心头一跳,忍不住脱口而出,语气里一半难以置信一半防备警惕。

“错了,应该叫夫君。”男人似乎刚沐浴完毕,披着一件火红的外衫,前襟随意拢起,也未系带,露出洁白的里衣,他懒懒地展颜一笑,眉眼间晕开的满是温柔。

“小将军,我救了你,你不该以身相许吗?”


5

故事的发展十分玄幻,他要杀的人救了他,跟他一起的人在背后给了他一刀。

蚀骨散之毒,周泽楷没想到自己这辈子居然也能碰上。

传闻此毒位列百毒榜前三,数万不同种的毒虫一起饲养,以养蛊的方式由其厮杀,要历经三十年,才有极小的几率最终生养出一种赤色甲虫,取甲虫虫蜕,研磨成粉,于火上煅烧,时间火候一样不得缺,才能凝成一小丸。

之所以名为蚀骨散,是由着该毒中毒时浑然不觉,无碍于言行,但深入经络心脉,先蚀筋骨,再蚀五脏,中毒者便会暴毙,但人死而毒不止,最后由内及外显于肌肤,不可触,触者即染,一发便不可收拾,中毒时催动内力则会加快毒发。

周泽楷算是幸运的,中毒只有三分,虽然已经入骨,但尚可挽救,更幸运的是他遇见了叶修。周泽楷本人内力极为深厚,随便一个人与他相对运功都有可能遭到反噬,导致拔毒不成,反而会因反噬而中毒,而叶修恰是那个为数不多的内力在他之上的,就算这样也前前后后花了将近一周,才把他救了回来。

根据那个糊他一脸迷药的树上人——周泽楷现在知道他叫方锐,也是江湖上出名的浪中鼠——添油加醋的描述,叶修刚把迷倒的人捞上马,一探脉就知道有异,加上周泽楷在与他缠斗中催动内力,已然引得毒发,方锐从树上一跃而下,骑了藏在林间的另一匹马,两人策马往林中狂奔,寻了处安静点的山坳把人放了下来。

当时情况紧急,叶修用伞中剑在周泽楷十指指尖都割了口子,暂时封了上下几处大穴,以金钱木为引,用内力一点点逼出刚入筋骨中不久的毒素,黑血流了一地,所及之处草木皆枯,可见这毒的厉害。

方锐无比鄙夷地说,你带的那帮精兵简直就是草包,不但没追的上车马,反而自己失了方向,在一处苇草地里瞎转了半宿才找了回来,先行包子三人摆脱了追兵,顺着特质的引路香找过来,才把奄奄一息的小将军搬上了车,然后快马加鞭地赶回了钱塘。

听这些话的时候周泽楷倚着榻坐着,都说病去如抽丝,拔毒则似割肉,他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内力不足原先一成,而且畏寒易倦。

救他的人知他重伤未愈,备的是上好的房间。榻上几层薄暖的衾被,屋里燃了轻暖的香,靛色的软罗小帐,鎏铜的雕花手炉,条案上素白的瓷瓶不是佳品,里头不知道被哪个熊孩子插了一把青翠的狗尾巴草,竟也是意外的好看。

跟将军府自是不能比,但寥寥间充盈着沉淀在吐息间的,都是人世间的味道。

方锐不是闲的无聊来跟他唠嗑,浪中鼠的江湖活计大多是在夜间,白天他就是这座酒楼的店小二,附带跑腿给周泽楷送药汤,一碗黑苦的药汤,一篓不重样的趣闻,周泽楷听得新鲜,连苦味都觉得少了几分。

窗扉半开,可窥雨丝星点,从尚存灰白色的云间落下,没入粼粼波闪的茫茫钱塘里。

在他蒙昧无觉的时候,春风拂绿河堤,春雷惊了蛰虫,鱼陟负冰,暖意渐浓,笼着苍穹近一月的烟雨也就飘然走到了头,农人观天色,说放晴就在近几日了。

“有什么想法吗?”君莫笑时常来他屋里看看,手中有时是一把挂着水汽的狗尾巴草,有时候是一截枯了的柳条,骨肉云亭的手灵活地摆弄几下,就成了一个孩童喜爱的头环,再轻飘飘地扬手一抛,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小将军的头上。

周泽楷:……

这个熊孩子有点老。

君莫笑在这里并不带着那金箔假面,露出一张俊秀无害的脸,初醒那晚灯下的侧颜并非幻觉,周泽楷怎么也不会想到,传闻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君莫笑,竟然有着这般惊人的样貌。

“是监军,壮行酒。”周泽楷言简意赅,他只是不善言辞,并不是缺心眼,出征前后细节仔细想想,便理出了其中的缘由。

那壮行酒是监军端给他的,酒里头融着那无色无味的蚀骨散。

精兵可能的确是草包,但就算是草包,也不会一百人同时迷失在一个小的可怜的苇草地里,副将可能也是草包,但就算是草包,也不会指使一百个兵士同时离开主战场,去追并无甚意义的三辆马车。

周泽楷奉皇命来江南剿匪,只是一个冠冕的说辞,无论成功与否,他都会被留在这个烟雨未散的春日里,然后让君莫笑背上弑杀朝廷命官的罪名,再行派兵遣将来剿他。

当然朝中剩下的那些个尸位素餐的武将惜命,也有可能再也没有下文了。

“是也,非也,”君莫笑摇摇头,吟唱般拖长了腔调,“是君乎?君否。世人皆知螳螂欲食蝉乎,却不知黄雀亦待其后也。”

周泽楷摇摇头,“我欲指黄雀,无异于以卵击石。”

两人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一些了然,此“黄”非彼“黄”,乃“皇”也。

叶修从袖中又抽出一根柳条来,把视线挪回了手中的柳条上,重新摆弄起来,周泽楷则把目光越过窗扉,投入那笼纱拂月的绵绵烟雨中。

周家是开国功臣,已四代封地袭侯,这一代又有周泽楷和次子周云两名武将,声名显赫,周家军纪律严明,战功卓绝,威名远扬。

天子深感忌惮,又重文轻武,便借此行拿周泽楷开刀。

纵使周家从无反意,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世间多坎坷,男儿莫自轻,山高水迢迢,何以不容卿。”君莫笑笑吟吟地倚在榻背上,又编好了一个柳环,随手套在了周泽楷头上,转手又从袖中抽出一根。

“敢问先生名讳?”周泽楷看得出来君莫笑并非传言中的武夫,字里行间便把局势剖的清楚,当得起一声先生。

“先生担不起,就是一个散人。我姓叶,名修,字中陵,你叫我叶修就行了。”

叶修,叶修,周泽楷默默咀嚼着,记下了,半晌又忍不住开口道:

“你总是编这柳环做什么?我不要那么多。”

“你不要?”叶修多看了他几眼,满脸疑惑,随后又恍然大悟道:“你要什么要!我就先放放,这是要编成鱼篓,要拿去卖的!”


6

不怪江南多烟雨,它若是明媚起来,真叫人失了神智,迷了心窍。

周泽楷就留在了这样明媚的江南里。

他日日进药,叶修又先后给他梳理了三次筋脉,好在他底子好,半月后内力恢复了五成,身上也有了气力,可以寻常走动了,便不愿再赖在榻上,于是被君莫笑塞了一杆竹帚一块抹布,当起了店里的擦桌扫地的小二。

为此老板娘陈果念叨了好几回,说暴殄天物暴殄天物,这么好看的小伙子怎么能做这样的粗活。

叶修满不在乎地靠在二楼的栏杆上,手里提着一柄老长的紫檀木烟杆,鹅黄色的烟袋显然是精心绣出来的,团花簇簇,“要物尽其用,成啊,老板娘你今天把酒楼改成青楼,我晚上就把小周挂成头牌,这下不暴殄天物了吧。”

周泽楷脱了一身锦服轻甲,穿着最普通的素布短打,认真地擦拭着桌上客人留下的茶渍,听着那边叶修无比肆意的大笑和老板娘暴跳如雷的“滚”字,其中还夹杂着方锐看热闹不嫌事大地说他要出去贴布告和包子懵懂无知地问老大你看我姿色怎么样。

鸡飞狗跳,一地鸡毛。

但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嘴角扬了起来,像突破冻土的稚嫩新芽,像冰冷的兵刃见了春日暖阳,也会折射出熠熠的温暖光芒。

兴欣楼坐落在钱塘江畔,是个得天独厚的好地方,三叠四隅飞檐翘角,里头分了三层,一层大堂,二层雅间,三层客房,是陈家代代相传的家产,传了有些年头了,面积不大,着实有些拥挤。

江湖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少不了在这里歇歇脚的,沏一杯新茶,看十里江南。

兴欣一伙人上下十多口,个个有所长,兴欣楼的主人,也就是陈果,虽不是江湖中人,但性格异常刚烈,为人豪爽,敢爱敢恨,江湖人也乐于与她交往,进门都道一声老板娘。

其实光论菜色酒品,兴欣楼其实没什么特别出色的地方,跟万千江南饭家酒肆一样,都是寻常人家的吃食,但是这里是君莫笑的居所,这一点整个江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官人,小女年幼,遭不起那狗日的糟蹋啊!求官人救小女一命吧!老身定当做牛做马……”

这是被恶霸强娶女儿的老妪。

“大哥哥,我把纸鸢挂到江边那棵歪脖子柳树上去了,你帮我取下来行不行呀?”

这是邻里的垂髫小儿。

“叶大侠!西山有匪,劫了我家马车杀了我家仆从啊!求叶大侠给我们做主啊!”

这是被土匪杀人越货的商人。

“叶公子!我家新做了船点,新出笼的,快来拿一屉回去尝尝!”

这是街上卖点心的大姐。

“君莫笑!快出来受死!”

这是吃饱了撑着来踢馆的。

周泽楷作为世家子弟,从没见过这样的世面,感觉极为新鲜。他那颗在兵戎金戈和朝堂纷争中飘飘荡荡的心接了清晨茶点的热气,听了热闹繁华的街市,看了江南日光下的草长莺飞,像是倦鸟归巢、落叶归根,生出些无限的眷念与深情来。

叶修是整个兴欣楼最闲的,从前的生活是抽烟发呆遛鸟看场子,现在的生活是抽烟发呆遛周泽楷看场子。

原先遛的鹦鹉被挂在了门廊上,每天委屈巴巴地叫着“贵客临门,贵客临门”,缺爱缺的各种掉毛。

这点很是奇怪,兴欣的人都很是默契地不让他沾手酒楼的营生,一般的小事情都自行解决了,只有那点名找上门来的狠角色才会由叶修亲自出手。

闲的叶修天天拉着周泽楷出门到处逛。

“这白菜不错,水灵,回去让老板娘给醋溜一下,是上好的下酒菜。”

“小周吃过这白面船点吗?李记可是名家,味道可好了,买回去尝尝。”

“哎老魏说那个后厨的葫芦瓢是不是裂了,正好带个回去。”

官府告示上丧命于江南匪首君莫笑之手的白龙将军接过了白菜,接过了船点,接过了葫芦瓢,直到菜蔬用品堆满了臂弯挂满了双肩,变成了一个毫无形象的卖货郎。

周泽楷在怀中东西的间隙里有些出神地看着前面晃晃悠悠的红衣身影。

他很多次想问,你为什么救我?

我们素不相识,萍水相逢,没有前缘,徒有旧恨。

但他也知道深知自己得不到一个正经的答案,约摸着又会反被调戏一番,被轻佻地抬着下巴说你是我媳妇,救你应该的。

红衣晃悠悠地走,走过白堤翠柳,走过缃花碧波,如游画中,叫人看入了迷,几乎要丢了魂魄。

忽的,叶修站在树下不动了。

周泽楷心里生异,赶紧往前走了两步。

“叶修?”

毫无征兆的,叶修突然抬手捂住了胸口,微微摇晃了一下,一声不吭地就倒了下来,面如金纸,嘴角一丝红,刺的周泽楷的心都跳停止了一瞬,他惊惶地抛下了手中的一切,飞身奔向那个如霞似火的男人。

“叶修!”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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