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面映象

想要亲手为你加冕为王

【ALL叶】沉罪 1

【沉罪】1 玫瑰


 

神在创造子民时埋下了罪恶的种子,他不用浇灌培育,只要他的子民活着,这颗种子便迟早会萌发。

 


神创造荣耀大陆,创造山水星辰,创造人。

神悲悯人的弱小,教以耕织筑产,赋以智慧神识,赐以神之血脉。

但神不是对人完全地庇佑和眷顾,神还创造了异端。

没有人能够确切地说出异端的来源,教廷的古老著说里阐明,异端是神对于人的惩罚,是千百年前创世纪的那群先民因对神的不敬而铸就的恶果。

异端不是人,更像是人形的怪物,它们没有灵魂,故而正常情况下不死不灭,只有洞破心脏才会死去。它们身披坚实的鳞甲,双眼是赤红色的竖瞳,它们体型通常比人高些,双臂细瘦却力大无穷,双手是长而锋利的爪,可以轻易将一棵树撕成两半,它们的双腿粗壮有力,有着惊人的弹跳力,天生便是用于战争的魔鬼。但最可怕的是,异端的血具有转变力,融入其他物种后会将其异化为异端。

异端和人的战争从来都没有停歇过。异端食人,活在黑暗与肮脏中的它们随着本性追逐温热的血和甜美的肉食,人愤而诛之,但战争中被异端伤而未死的人也将变成异端。所以到了最后,人杀死的异端不知是来自远古的不死怪物,还是曾近在身边的亲朋友人。

但人变成异端不仅仅只有被血异化一种方式。活着的人们每天虔诚地为神送上颂歌,他们诵读教会散布的礼赞,他们每日在神面前细数自己犯下的罪孽,请求神的包容与宽恕,他们在夜晚用最纯净的水洗涤自己的身躯,洗去身体和心灵上的一切污秽,他们不敢有所怨念,因为心头的黑暗积聚太多会让他们堕入无尽的深渊,当有一天有人发现自己的晦暗的想法已经不可收拾、沁入骨髓时,他们的身上会自动生长出如异端般的鳞片,一点点一步步吞噬整个人,直到完全变成形同鬼怪的异端,这就是堕化,是最被人所不齿的肮脏的代名词。

这是场怎么看怎么都是人类占劣势的战争一直维持着平衡,是因为神还不是那么恶趣味,给异端开了外挂也给人类了一些神级装备,当然这些装备也是人咯,是拥有神之血脉的人。

拥有神之血脉的人在人类中只占非常稀少的一部分,他们会在16岁左右觉醒血统力,获得一些常人所没有的能力。血统力觉醒后会在后颈表皮下凝结成一个晶核,作为提供血统力的源,一旦失去源,血统力就会立刻丧失,神之血脉则会归于沉寂,除非还有第二次常识之外的觉醒,而离开了人体的晶核则不会立刻消亡,它们还会以晶核的形式存在十年,倘若有契合的血统供养,则能继续发挥作用,成为另一个有神之血脉的人的源,否则就会化为尘土。哦还有,最重要的是,觉醒了神之血脉的人,不会被异端之血异化,最多也就是受点伤,所以即使觉醒的血统力不是战斗方向的神之血脉,怎么都好过被挠一下都可能被异化的普通人,他们才是真正的神的孩子。

荣耀大陆上现有四块人居国土,A国便是其中一个,人类集中生活在这些国土上,圣骑士军团守卫着他们的土地,决不让外界的异端踏入半分。圣城是A国的中心,教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部力量几乎都汇聚在这里,让这座古老的城池如一朵盛开的繁华,是每一个A国子民梦想中的天堂,让身在其中者沉醉,让围墙之外的人憧憬。这里更有如同神话般的圣骑士军团总部,其间的哪个人物不是身披血色战袍护卫一方的神祗,他们的风采是哄着孩儿们入睡的歌谣,是点亮姑娘们眼中光芒的星火。



荣耀历179年

夜晚的圣城总是有些说不尽的风采。

弯弯曲曲的护城河穿城而过,潋潋水光映出了两岸明灭的灯火。年轻的小伙子抱着木吉他等待自己的心上人,值休的圣骑士配着长剑或火枪在人们叹慕的眼光中傲然走过,成群的姑娘打扮成最美的样子嬉嬉闹闹,贵族的马车悠闲地踱着步,走向属于他们的绿酒红灯。

一切美好得不真实,好像从未有过战争,从不用担心异端,从来生活就是沐浴在神的泽被与宠爱下的。

圣骑士团蓝雨军团的黄少天上将沿着河岸懒懒散散地走。

他仍穿着军团的制服,腰带和肩带勒出他劲瘦欣长的身形,随意地披着黑亮的天鹅绒大氅,肩上的三颗星随着光的折射明灭不定。他板着曲线优美的下颌,高挺的鼻梁在脸的一侧投下一片阴影,金色的短发在夜风中微动,稍长的刘海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光洁的额头。

路上的行人都给他鞠躬让路,姑娘们捂着嘴小声地尖叫着,他若偏个头分些目光给她们,便能看到一张又一张兴奋又羞红的脸。

其实黄少天什么都不在看,他有点恍惚,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毛病喜欢一个人不带思维地出来走走。他茫然地看着河水,一只手在腰间摸索着从不离身的长剑冰雨,看着渐渐暗下去的天色背景下自己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他今天不当值,就跟喻文州打了个招呼说自己要出来逛逛,其实作为上将早就不用参与军团当值这种工作了,但在没有战事时他仍然乐意厮混在普通的圣骑士中,接手最一线的工作。蓝雨军团不用他动脑力活,政交军交露个脸就行了,喻文州在这方面甩他几百条街,他也乐意不掺和这些事情。

有马车从身边经过,又忽地停了下来,黄少天转过身,打量了一下面前豪华的马车,车上绘制的家徽有点眼熟,依稀记得是圣城里某个贵族家的。一身考究制服的车夫跳下马来,脱下礼帽向这位年轻的上将鞠躬行礼,一只芊芊素手撩开车帘,主人将一脸娇羞掩在羽扇后,将一只冰蓝色的三色堇递给这位发呆的圣骑士。浓郁的香水味扑面而来,黄少天愣了愣,心里止不住的反感,但还是彬彬有礼地接过了花朵,一只手持花放在胸前,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微微鞠躬,向车内的贵族小姐施了一个优雅且有风度的骑士礼。修长的身型在军装里愈发夺目,金色的短发在夜色里微微发光。马车里的女子似乎激动地想要给他一个飞吻,但还端着自己贵族小姐的架子,放下车帘,示意车夫继续前往目的地。

黄少天看了看手中的花朵,精挑细选的娇弱样子,花杆上用蓝色丝带系着一张小小的方形白色纸片,上面撒着刚才差点没把他熏晕过去的香水。

他妈的都是神经,他突然有些烦躁,随手将花朵连着上面的东西扔进河里,继续漫无目的地走,沿着大街小巷不知拐了几个弯才从恍惚的状态中脱离了出来,他抬眼看了看,好像是到了玫瑰街。

有风带来着些花香,他仰起头嗅了嗅,仿佛是玫瑰花露的味道。

真是一种打开记忆的香味,让他想起了在圣骑士预备团的日子,那个莫名种了一大片玫瑰的军事魔鬼训练营,那个让他满心满身都伤到鲜血淋漓的人。那记忆是那么甜美又那么苦痛,仿佛被扼紧了心脏,让他站立不稳头痛欲裂。

 


玫瑰街是圣城著名的夜街,以一面长满玫瑰的断墙而得名,酒馆摩肩接踵,是圣城里普通民众和没有什么身份负担的圣骑士们最爱光顾流连的地方。

玫瑰街的一处酒馆里。

“叶修!来给这几位先生上点杜松子酒!”

“得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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